【文:陳日朗】
去年支聯會六四悼念主題,曾用上「愛國愛民」字眼,而廣受輿輪攻訐,乃至收回口號。今年支聯會稱「我們堅決繼續支援愛國民主運動」,口號中,愛國者的身份,已由自身定位,疏遠為支援對像,這自然是以團結各路人士為慮;然而出於愛國愛民的動機而悼念六四,是否確實於理不合,則是另一問題了。筆者以為,只要我們能釐清「愛國」的基本定義[1],我們確可建立以愛國為由悼念六四的合理論述。筆者不揆淺陋,嘗試擬就此一論述,對中國懷愛而仍對六四慘案在意者可資參考。
(一)愛
筆者試總結愛的基本定義(這裡說的「基本定義」意思是:設詞語「X」的基本定義為P,則(1)當人們說「X」,若他用詞正確,即表達了P;並且(2)當他表達的是P,他用上「X」一詞,即屬正確。然而人說「X」時,自可因應其溝通脈絡,藉以兼而表達P以外的其他意思。)為「為所愛者的緣故而希望所愛者好」。(這與側重怡悅與渴慕的喜歡不同,但大可相容;且本於感情的愛,往往兼含此喜歡之意,可參考後文「按一」。)這個愛的基本定義,包括人們對「愛」的各種用法:例如父母愛子女,或情人相愛,都是冀盼對方好──希望幸福、快樂、成長或進步等美善之事臨於對方身上。這愛固然可以表現於朝朝暮暮式的依戀,也可以是細水長流式的沉潛之愛,不一而足。孔子說:「愛之欲其生」(《論語.顏淵》),著名精神科醫生Scott Peck則定義愛為「為自己或他人心靈成長而擴闊自我(The will to extend one’s self for the purpose of nurturing one’s own or another’s spiritual growth.)」[2],二者均涉及對所愛者的良好願望;以上述定義,庶可包含。
按一:愛可本於理性
愛可本於感情,亦可本於理性,當然亦可兼有。不少人誤以為愛就是出於情緒,故對「愛國」嗤之以鼻;例如《蘋果日報》資深政論家李怡就曾說:「愛是非理性的,愛是感情。」[3]其實不一定如此。「神愛世人」,正統神學中,神對人的愛正正就是理性愛;基督教義「要愛你們的仇敵」(〈馬太福音〉,5:44),墨家倡議「兼相愛,交相利」(《墨子.兼愛》),述及的愛也顯然是理性愛,或至少是本於理性的愛。本文毋須假設「神愛世人」一語有任何實情在,也毋須贊同「要愛你們的仇敵」、「兼相愛」之說,這裡要指出的是,這些說法原則上並非不可解,又或有任何自相矛盾之處,可見理性為主的愛亦符合愛的定義。人與人之間的愛多牽涉理性與感情二者,但不見得有理由依照李怡的說法將理性愛排拒於「愛」的含義之外──諸如一個情緒向來平靜淡薄的嚴父,努力為兒子的成長努力,其對兒子的善念理智而深沉,亦可以是大愛。
按二:愛是為所愛者的緣故
「愛」有一個條件是必須的,那就是:愛所涉及的良好祝願,必然是為了所愛者的緣故。盜匪準備爆竊某宅,當然希望準備行劫的時日裡,宅主突然暴發;但這願望若純出於顧念自身利益,而非為對方緣故,則此良好願望亦不能稱「愛」。又或某甲不幸地被這賊匪綁架,過程中他切盼匪徒頓悟其非,懸崖勒馬,這種冀盼若只出於渴望自己避禍,顯然亦不能算是對這匪徒有愛。這是「愛」定義中的一個條件。
當然,人情複雜,希望對方好,往往動機多重。比方說,賣豬大腸的商人天天努力洗腸,希望食客享用後不至於拉肚子,當中往往就夾雜了對食客的顧念,以及對自身商譽的計算。但只要其動機包括食客健康的良好願望[4],則其動機亦有愛心存焉。
去年為支聯會「愛國愛民」口號辯解的人士,不少提出一套「唇齒相依」論──「中國內地與香港政治、社會唇齒相依,故須關懷內地情況。」這是傳統愛國志士就愛國的常見辯解。[5]但若細析「愛」的概念,即知中國內地與香港政治、社會情況關係緊密,說不上是愛國的理由。如前分析,「愛」是為著所愛者的緣故,而有若干善念。若只是出於為香港本身政治、社會情況設想,這就與「愛國」沾不上邊了(只可能與自愛有關);這論述用來呼籲港人關注內地情況,可以;但卻成不了對國人懷愛以至哀悼的理由。
(二)不愛
依上文分析,當有人說他不愛某惡棍(或共產黨徒,或殘民自肥的官員,或某行騙長官……),其意思可以是,他不希望那人好過,倒希望天網恢恢、其人惡有惡報。但如果有人希望該惡棍受惡報之餘,此後改過遷善,而此祝願多少出於盼望其人自身向好,則我們可說他對其人愛惡兼有。此愛與不愛,以上述定義釋之,均見通達。
(三)國
國際法明定「國家」包含土地、人民、政府[6],我們對此詞的日常用法大致如此,依不同語境,而指涉三者中之不同事物。一個問題是:一國之中,人民與政府,何者是國人主體?依我國傳統思想,「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」(《孟子.盡心》)「天下非一人之天下,乃天下之天下也。」(《六韜.文韜.文師》),國人的主體是民,彰彰明甚。復以常理論之,平民為多,為政者寡,而政府的職責在事民,俱見國人之中以人民為主體。
(四)愛國
愛國,即為國家自身緣故,希望國家的土地、人民、政府,整體向好。要注意的是,依上文定義,愛國或愛民,不必意謂喜歡國家所發生的每一件事,或喜歡當中每一個人,而可意謂希望其壞事減少,好事增多,小人減少,善人增多。一如某君說:「我很愛我的公司。」他當然可以很滿意其公司現行制度,喜歡當中每一個同事,但亦可不滿其公司現行制度,且不滿其若干同事;他若為其公司的緣故,切盼其制度改善,切盼當中好員工增多,壞份子減少,以致公司業務終能蒸蒸日上,則他說愛其公司,亦為實情。
依此而論,則縱然我們不喜歡中國現有執政黨,不滿其現有政治、社會制度,甚至不滿普遍國民的素質;但為著中國或國民的緣故,盼望中國的政治與國民各方面情況能夠改善,譬如有公義仁愛的生活,且有美好將來,正是愛國之義。
(五)以中華文化論六四屠殺之非
華夏先哲,於為政多有灼見,乃有歷代盛世;而即在濁世之中,志士仁人仍本其政治理念陳力就列,或犯顏極諫,或扶危濟困。今人可借鏡月旦政事,亦可與源自西方的民主、人權、公義等價值觀參酌比較,去蕪存菁。下文本諸中華文化,陳六四之非。
一、防民之口
為政者須虛懷若谷,有容乃大,廣開言路,察納雅言,才可免所慮偏狹,政令失宜──此傳統政治思想對在上位者的要求。八九年,胡耀邦離世,觸發民眾聚集諫議,為國策進言:「高舉民主科學大旗,把人民從封建思想束縛中解放出來,促進自由、人權、法制建設……實現新聞法,允許民間辦報,鏟除『官倒』,加強廉政建設,重視教育,重視知識科學立國……」若政府當年接納學生若干可行諫言,從善如流,改弦更張,不只有助安撫學生,疏導舉國民怨;長遠而言,難道不是促進政通人和的適宜之舉?
二、殘仁賊義
政府不選擇察納學生建言,疏導民情,而對聚集諫議的善民多所殺傷,可謂殘仁賊義,大失政德。
按:孔子說:「道不行,乘桴浮於海。」(《論語.公冶長》)孟子亦謂:「無罪而戮民,則士可以徙。」(《孟子.離婁》)以此論之,當年香港爆發移民潮,不過情理之內。
三、播惡於民
「君仁,莫不仁。」「不仁而在高位,是播其惡於眾也。」(《孟子.離婁》)為政者所作所為,垂範國民,對民風善惡影響深遠。嬴秦「少恩而虎狼心」(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),為政嚴酷,民間遂出現鬥牛等暴虐風俗。中共政府多年來為保專權,草菅人命,糞土民權,民間自然發展出重利輕仁的價值觀,流毒所至,信義凌遲,民情險詖,舉國上下,不論政府部門、保安機關,以至最應宅心仁厚的辦學團體、醫療機構,殘人害物但求自肥的新聞層出不窮。
四、港台離心
疆埸之內,要凝聚民心,必先垂示政德。史上秦政苛暴,百姓遂離心離德,以致「始皇帝死而地分」;漢高祖「悉除去秦法」(《史記.高祖本紀》),善待國民,才開創中國四百多年的統一局面。本乎此理,孔子說遠人不服,為政者必須修文德以徠之(《論語.季民》);倘國土分裂,孟子謂只可由「不嗜殺人者」治下才可回復穩定統一(《孟子.梁惠王》)。土改、文革、六四,多年來種種血腥暴行,致令臺灣人及港人對北京統治心存戒懼,臺獨意識日漸成形;今日香港亦在其一貫專政之下,本土意識日益高漲。
按:香港民主派議員,每逢對內地官員提起六四,均稱平反六四是多數港人願望。此說荏弱無力。蓋人之所願,可重要,可無聊,六四須得平反,又或應對主事者問罪,為的可不是要討好港人!向內地官員面諫,卻又不懂以情理為言,竟將大是大非問題貶為意欲問題,以致屢遭輕易撥耍過去,令人浩歎。
(六)愛國與普世價值是否相容?
人權、公義,值得各地政府與人民重視踐行,屬普世價值,此與愛國之義可並行不悖──這是因為:愛是希望所愛者向好,然而怎樣才算好,其標準言人人殊,乃在「愛」的基本定義以外;價值觀則是判別好壞的標準,可補愛念,使之有具體內容。而推崇普世價值者,自然希望人權、公義等善況見於中國,見於國民,這正是愛國的表現。與普世價值有衝突的,是為己國利益而犧牲他國,如二戰中一些主戰的日人與德人對己國與他國的態度。然此中問題不在愛國,而在於認為愛己國就可犧牲他國利益,在於對他國的人無所關愛。
悼念六四,抗議橫暴,可出於基本的惻隱、是非之心,可出於人權、公義等源自西方的價值,可出於港人自保的本土意識,可出於仇共心態,固然亦可出於愛國。本文嘗試為本於愛國而悼念六四,擬就一個較周詳合理的論述。往後六四,港人仍會抗議與悼念,冀以國家為念者,在理性上仍得有所依循。
[1] 本文定義部分改寫自筆者曾在《輔仁網》發表的〈愛國爭議論點的回顧與檢視──寫於六四激辯之後〉。
[2] M. S. Peck (1978), The Road Less Travelled. New York, Touchstone. P. 81.
[3] 李怡〈守護心智,避免愛國主義侵入〉,載《蘋果日報》2013年5月29日「蘋論」專欄。
[4] 若套用康德(Immanuel Kant)的說法,即此商人不只視食客為工具,亦視其為目的。見Kant, I. (1988),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Metaphysic of Morals. New York: Prometheus Books.
[5] 如立法會去年5月29日涂謹申議員就毋忘六四議案回應陳偉業議員的發言。
[6] 見1933年簽訂的蒙特維多公約。
作者簡介:不平則鳴,專發逆言。
原題為:一個以愛國為由悼念六四的論述